新冠肺炎疫情防控

关于加强近期出差报备和疫情防控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3-09 打印

各部门: 

  近日国内新增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城市(超过30个)和人数(日增555例)屡创新高,疫情防控形势复杂。为加强我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,并根据中科院及南京市相关要求,现提醒如下: 

  一、非必要不出差,特别是不前往已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城市(相关城市信息每天会在职工群里转发),确需前往的,请严格事先审批,详细了解目的地所在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,并在出发前和返回前及时向所在社区(村)和研究所报告。 

  二、凡近14天内有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所在城市(直辖市为市辖区)旅居史的人员,在抵宁后,需尽快(12小时内)向所在社区(村)和研究所报告,配合做好相应分类精准防控。所有外省市(日常通勤除外)返回人员均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或在返宁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;从阳性病例所在城市返宁的,要求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(车站机场查验)并在返宁后再做一次核酸(未途径病例所在区)或三次核酸(途径病例所在区)。 

  三、持续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增强个人防护意识。 

  四、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,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,将承担法律责任。 

    

 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 

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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